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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陪伴
终日猎鹰,反被鹰啄了眼。
白云寨的弟兄哪次不是劫掠别人,这次竟被水贼反劫了。即使没有劫走财物,这口气也不顺。
秦岭作坊有一间“实验室”,专门用来打造冯雁所绘制的利器,因水平有限,制作出的利器都不太理想,后来从晋陵邬堡拉来两件,一是回回炮,二是床弓弩,比之作坊所造强了不少。
但这些利器以冯雁的标准来看还差些火候。
不过对付水贼绰绰有余。
蔡同、蔡术、老梁、郑桦等工匠经常聚在一起研制,近些日子在换了扭绞纤维绳后,不论是力道还是射程均改进甚多。
经过一番密谋,刘袭带人去了秦岭,将那些研制的利器安装在三艘货船上,并用粗布遮挡,伪装成堆放的货物。每艘船间隔五里,顺着河流扬帆而去。
此次出行由队主刘袭带队,与韩姿各统领一百名队员并有王二五同行。利器加二百名“特种队员”,冯雁相信,此次征伐定会让那些水贼为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
货船上除了店铺所赚取的布帛钱银等还载有棉花籽。
冯雁打算在晋国土地上种植此作物,并告知谢琰,在那片抵押给自己的土地上种植棉花,同时将一部分棉花籽运到崇绮书院。
冯雁在崇绮书院读书时,曾见到那里有一大片田圃,而且与当地农人还“切磋”了一番,尤其将那位带头的“屎兄”揍得不轻。
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冯雁与当地农人有个口头约定,那就是种植白叠子--棉花。
将刘袭等人送走,冯雁并没有去府衙,而是陪伴罗大小姐。
对这位小娘子的胆量,冯雁甚感钦佩,竟敢搭载货船不远万里来到长安。
“情种啊,情种!”冯雁看着罗凤熟睡的俏脸悠悠感叹。
罗凤生得一张鹅蛋脸,不过线形并不圆润,反而轮阔分明,显得有些刚毅。一张樱桃似的小嘴儿红里透粉,下唇更显红润,而上唇却粉黛桃花。两叶柳眉像弯弯的月亮,沉静而美好。眼眸明亮有神,皓齿如雪。如果非要比喻,冯雁觉得有些像若彤美女的接班人,安风。
“铁蛋哥,此人为何来到长安?”春苗在一旁疑惑地问道。
冯雁闻言脸色微红,急忙解释道:
“他父亲是晋国少府府监,此次前来主要是为打造兵器一事。”
“真奇怪,女子也可为官?”
“啊……呵呵……晋国男女平等,皆可为官。”冯雁脸色时红时白。
“哇,太好了!铁蛋哥,我要去晋国当官。”春苗兴奋道。
“嘘……说话声音低些。想当官必须有学识,你的《三字经》、《太学》、《诗经》习得如何了?”冯雁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哼!《三字经》已经学完了。其他经书……小曲子贪玩,不肯耐心教我。”
“哦?敢不听师傅的话语?”
春苗神情有些尴尬,狡辩道:
“铁蛋哥,你不要责罚小曲子,其实他有时也会认真教习,只是春苗白日里太忙,到了晚间容易犯困……”
“那就是你偷懒了?”冯雁作势抬起手掌。
春苗一吐舌头,夺门而出。
开门的声音显然惊动了罗凤,罗凤微张双眼口中呢喃道:
“冯郎君,我以为见不到你了!”
冯雁长叹一声责备道:
“你一个千金小姐怎能独自远行至此?家里人不担心吗?”
“我留了书信。”
“那也不能涉险啊!荒郊野岭匪人甚众,你看此次前来差点出事!”
“可……可我想……见你……”罗凤声音越来越低,脸色愈发羞红。
冯雁听闻罗凤的话语只感鼻头有些酸楚,内心似乎多了一份怜爱之意。
二人久久没有说话,时间似乎停滞了下来。
罗凤的心意冯雁当然知晓,不知是否因自己中年人的心境,还是牵挂另一个世界的她,亦或惦记着孙三娘、亦或春苗的存在,冯雁不敢贸然接受这份情意。新笔趣阁小说网
将罗凤安排在春苗的房间,冯雁无声地离去了……
次日,冯雁一如既往地前往扶风郡忙碌。忙活了几日,终于等到司隶校尉府的公函,扶风郡可以派人到秦州及凉州采摘棉花。
看到这个公函,冯雁大喜,前几日将不少棉花送往晋土,留给扶风郡百姓种植的棉花籽屈指可数。
冯太守一声令下,令众衙役带人四处采摘棉花,然后全部拉回扶风郡。
凉州距离长安近千里之遥,指望那些衙役肯定不行,冯雁安排常青与左腾带领一百多人前去采摘,其中包括铁牛、石牛带来的方山弟兄。
原先二人曾去过凉州贩卖马匹对道路很是熟悉。
二百多名特种队员加老梁、陈二带来的一百名山寨弟兄以及方山来的一百人,三百多人离去后,只剩下不到不到百人留守牧场。其中数十人在秦岭作坊监工,十人在商铺帮忙,十人在扶风郡当差。
整个牧场仿佛空了一般,刹那间沉寂下来。
剩下的四十余人由赵谦与郭赖子带领训练,不过气势锐减了不少。
对此,冯雁让四十余人组成三支“鸳鸯阵”互相对练,这种新奇的阵法让众人立即提高了兴趣,训练起来精神也为之焕发。
从秦州采摘的棉花,冯雁下令让郡内百姓来年春季种植,但是很多农人对此物根本不识,一直作观赏之用,因而对种植棉花很是排斥。冯雁无奈,只得带领下属在府衙所在的好畤县游说了几日。
太守出面,农户不好推脱,在威逼利诱之下勉为其难的接受了。不过这些农户一再要求官府做出承诺,一旦种植不成功或无人购买,必须作出补偿。
对此,冯雁相当的无语。
没见过逼着别人发财,还不领情的事。
郡内事务安排妥当,冯雁志气满满地回到了牧场,可迎接自己却是罗凤幽怨的目光。
冯雁暗自惭愧,因为忙碌,这几日根本没有陪伴这位大小姐。
唯一陪伴罗凤的是竹熊“球球”。
春苗白日去往商铺时总是委托刘全几人帮忙照顾,但罗凤到来之后便将此事交给了罗凤。用春苗的话讲,刘全、石柱几人太过粗糙,甚至暗中对“球球”施加过拳脚棍棒,因此对几人一直腹诽不已。
对这种从未见过的动物,罗凤也很好奇。
不过相较之下,罗凤对“人”的兴趣更大一些。
“罗凤小娘子,明日带你去个地方。”冯雁讪讪笑道。
听到此话罗凤为之一振,开心问道:
“去往何处?”
“秦岭。”
“大山之上?”罗凤表情又变回阴郁。
与罗凤相反的是,春苗与麴瞻却欢呼雀跃起来。
“师傅,小曲子苦读数月一直未曾出门,我要同行。”麴瞻使劲晃着冯雁的胳膊央求道。
“铁蛋哥,商铺有郑椿看着,我也要去……我想找金子!”春苗更是将头颅拱在冯雁的怀里。
对这俩活宝,冯雁根本没有抵抗力,只好答应下来。
罗凤看在眼里暗感惊奇,心想大山之内莫非真的好玩?不过看着春苗与冯雁亲昵的样子,嘴唇又高高撅起。
这几日与春苗同处一室,罗凤知晓二人自幼在山寨牧马,关系很是不一般,饶是如此,罗凤还是有些嫉妒。与此同时,罗凤对冯雁有了更深的了解,心中情意愈加浓烈。
第二日,天还未亮,冯雁带着爷爷、春苗、罗凤以及王朝、马汉驾驶一条小船划行而去。一个时辰之后,众人穿过峡谷又到了曾经发现金子的那条小河流。
爷爷、春苗、麴瞻三人未等船只停下便跳进河中四处踅摸起来,对这三个财迷,冯雁暗感好笑。
“走吧,咱们也找找金子!”冯雁将罗凤搀扶下船。
“金子?此地真有金子?”罗凤瞪大眼睛惊奇道。
“哈哈……当然有!咱们要快些,否则全被别人捡完了。”
“哦……快!”罗凤非常麻利的卷起裙角,全身灌注地也开始找寻。
“咯咯……我找到一块!”春苗兴奋的大呼小叫。
“爷爷,你发现了定要告诉小曲子!”麴瞻紧盯河底,口中却不断嚷嚷。
“嘿嘿,这小郎……”爷爷摇头好笑。
罗凤弯腰捡起一粒金沙开心地叫道:
“冯郎君快看,是金子吗?”
冯雁走上前去仔细看了看笑道:
“恭喜罗凤娘子,是金子!”
“咯咯咯……太好了,天下竟有此等美事!”罗凤没有了大家闺秀的腼腆,放声笑道。不过仅仅是一瞬间,罗凤却笑不起来了,因为春苗很是炫耀张开手掌让罗凤欣赏了一下,竟比自己找到的金粒大了数倍。
罗凤是一个倔强的人,不服输的人,看到爷爷、麴瞻陆续找到金粒,于是很不服气地再次细细寻找。冯雁走在一旁也发现了几个,趁罗凤不注意丢在前方,这让罗凤“惊喜不断”。
王朝、马汉一直在左右警戒,丝毫不为金子所动,神情甚是庄严。
冯雁看在眼里大为赞赏,摸出几个金片子顺手递了过去。
这几个金片子比起爷爷几人捡到的小金粒不知贵重了多少,二人推辞不过只好收了起来,同时心中暗自涌动,眼眶也湿润了几分。
此地金子并不是很多,众人捡拾了半天有些饥饿劳累,冯雁想起那个桃源村,于是带着众人前去拜访,同时解决吃饭的问题。
穿过山洞,映入眼帘的还是那片农舍,不过与上次不同的是,秋季正值丰收的季节,许多农物蔬菜密密麻麻生长在田间地头,各类瓜果挂在枝头,沉甸甸的,把树枝都压弯了。
几人的到来很快引起农人的注意,不过在看清来人之后,那位花白胡子的老翁带头迎了过来。
“呵呵呵……原来是冯小兄。”
冯雁深施一礼说道:
“老伯,叨扰了!”
“唉,不碍事,上次你遣人送来的农具很是实用,老夫在此多谢了。”
“老伯客气!”
跟随老翁进入茅舍,不多时,一张古朴的木桌上已摆满了各种佳肴,摸了摸饥肠辘辘的肚皮,众人不再客套,皆甩开膀子大吃起来。
爷爷与老翁好像很投缘,一直嘀咕不停。
罗凤对自己见到的一切皆感震惊,坐在冯雁身边问询了一番,当得知这些农人百余年从未踏出过村落,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在桃源村住了一晚,次日冯雁带着罗凤参观农人的织布间、酿酒间、烧制陶瓷及蒸煮盐分的茅舍。所见所闻令罗凤感到新奇,白皙的脸庞因为兴奋而涨得通红。
到了布满农物和瓜果的田野间,众人开心的忘乎所以,一个个大笑出声。
看着这一景象,冯雁笑意吟吟地享受着此等美好时光。
刚开始的时候,它根本就不认为自己面对这样一个对手需要动用武器,可此时此刻却不得不将武器取出,否则的话,它已经有些要抵挡不住了。浴火重生再强也是要不断消耗的,一旦自身血脉之力消耗过度也会伤及本源。
“不得不说,你出乎了我的意料。但是,现在我要动用全力了。”伴随着曹彧玮的话语,凤凰真火宛如海纳百川一般向它会聚而去,竟是将凤凰真炎领域收回了。
炽烈的凤凰真火在它身体周围凝聚成型,化为一身瑰丽的金红色甲胄覆盖全身。手持战刀的它,宛如魔神一般凝视着美公子。
美公子没有追击,站在远处,略微平复着自己有些激荡的心情。这一战虽然持续的时间不长,但她的情绪却是正在变得越来越亢奋起来。
在没有真正面对大妖王级别的不死火凤之前,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能够抵挡得住。她的信心都是来自于之前唐三所给予。而伴随着战斗持续,当她真的开始压制对手,凭借着七彩天火液也是保护住了自己不受到凤凰真火的侵袭之后,她知道,自己真的可以。
这百年来,唐三指点了她很多战斗的技巧,都是最适合她使用的。就像之前的幽冥突刺,幽冥百爪。还有刚刚第一次刺断了曹彧玮手指的那一记剑星寒。在唐三说来,这些都是真正的神技,经过他的略微改变之后教给了美公子,都是最为适合她进行施展的。
越是使用这些能力,美公子越是不禁对唐三心悦诚服起来。最初唐三告诉她这些是属于神技范畴的时候,她心中多少还有些疑惑。可是,此时她能够越阶不断的创伤对手、压迫对手,如果不是神技,在修为差距之下怎么可能做到?
此时此刻,站在皇天柱之上的众位皇者无不对这个小姑娘刮目相看。当凤凰真炎领域出现的时候,他们在考虑的还是美公子在这领域之下能坚持多长时间。白虎大妖皇和晶凤大妖皇甚至都已经做好了出手救援的准备。可是,随着战斗的持续,他们却是目瞪口呆的看着,美公子竟然将一位不死火凤族的大妖王压制了,真正意义的压制了,连浴火重生都给逼出来了。这是何等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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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曹彧玮内心所想的那样,一级血脉的大妖王和普通的大妖王可不是一回事儿啊!更何况还是在天宇帝国之中名列前三的强大种族后裔。论底蕴深厚,不死火凤一脉说是天宇帝国最强,也不是不可以的。毕竟,天狐族并不擅长于战斗。
可就是这样,居然被低一个大位阶的美公子给压制了。孔雀妖族现在连皇者都没有啊!美公子在半年多前还是一名九阶的存在,还在参加祖庭精英赛。而半年多之后的今天竟然就能和大妖王抗衡了,那再给她几年,她又会强大到什么程度?她需要多长时间能够成就皇者?在场的皇者们此时都有些匪夷所思的感觉,因为美公子所展现出的实力,着实是大大的出乎了他们的意料之外啊!
天狐大妖皇眉头微蹙,双眼眯起,不知道在思考着些什么。
从他的角度,他所要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妖怪族和精怪族能够更好的延续,为了让妖精大陆能够始终作为整个位面的核心而存在。
为什么要针对这一个小女孩儿,就是因为在她当初夺冠的时候,他曾经在她身上感受到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也从她的那个同伴身上感受到更强烈的威胁。以他皇者的身份都能够感受到这份威胁,威胁的就不是他自身,而是他所守护的。
所以,他才在暗中引导了暗魔大妖皇去追杀唐三和美公子。
暗魔大妖皇回归之后,说是有类似海神的力量阻拦了自己,但已经被他消灭了,那个叫修罗的小子彻底泯灭。天狐大妖皇也果然感受不到属于修罗的那份气运存在了。
所以,只需要再將眼前這个小姑娘扼杀在摇篮之中,至少也要中断她的气运,那么,威胁应该就会消失。
但是,连天狐大妖皇自己也没想到,美公子的成长速度竟然能够快到这种程度。在短短半年多的时间来,不但渡劫成功了,居然还能够与大妖王层次的一级血脉强者抗衡。她展现出的能力越强,天狐大妖皇自然也就越是能够从她身上感受到威胁。而且这份威胁已经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了。
曹彧玮手中战刀闪烁着刺目的金红色光芒,全身杀氣凛然。一步跨出,战刀悍然斩出。天空顿时剧烈的扭曲起来。炽烈的刀意直接笼罩向美公子的身体。
依旧是以力破巧。
美公子脸色不变,主动上前一步,又是一个天之玄圆挥洒而出。
战刀强势无比的一击也又一次被卸到一旁。在场都是顶级强者,他们谁都看得出,美公子现在所施展的这种技巧绝对是神技之中的神技。对手的力量明明比她强大的多,但却就是破不了她这超强的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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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没有谁怀疑这种能力的由来,毕竟,孔雀妖族最擅长的天赋本来就是斗转星移。她这技巧和斗转星移有异曲同工之妙。
美公子这次化解曹彧玮的攻击之后却并没有急于攻击,只是站在原地不动。
曹彧玮眉头微蹙,这小姑娘的感知竟是如此敏锐吗?在他以火焰化铠之后,本身是有其他手段的,如果美公子跟上攻击,那么,他就有把握用这种手段来制住她。但美公子没有上前,让它原本蓄势待发的能力不得不中断。
战刀再次斩出,强盛的刀意比先前还要更强几分,曹彧玮也是身随刀走,人刀合一,直奔美公子而去。
美公子手中天機翎再次天之玄圆,并且一个瞬间转移,就切换了自己的位置。化解对方攻击的同时,也化解了对方的锁定。而下一瞬,她就已经在另外一边。曹彧玮身上的金红色光芒一闪而逝,如果不是她闪避的快,无疑就会有另一种能力降临了。
拼消耗!她似乎是要和曹彧玮拼消耗了。
第二百七十章 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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