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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8章 莫名悲哀

    第709章:莫名悲哀

    突然,一个有点难听的声音在白泽林的耳边响起,“你是什么人,你是这个女人的什么人,听见了没有?”

    白泽林那一时的想法被突然打断,那双愈加冰冷的目光看向那个声音来源的人,那是一个身材矮胖的保安。

    那个身材矮胖的保安脸上有许多的痘痘,和刚刚那个身着橙色西装的男人有的一比。

    那个橙色西装的男人见到保安来了,立马说道:“这位先生到底是这位小姐的什么人,我可是这位小姐的家人。”

    白泽林继续抱着怀里娇小的蓝长玲,蓝长玲慢慢的不挣扎了,闻着白泽林身上好闻的檀香味,一脸的反抗变成了一脸的享受,亲昵的抱着白泽林。

    白泽林看着自己怀里的小家伙,嘴角扬起一抹淡淡的微笑,冷冷的眼刀扫向那个身着橙色西装的男子,语气里带上了嘲讽的味道,开口道。

    “那这位先生是我怀里的小姐的哪位家人呢?”

    身着橙色西装的男人见白泽林这样的问他,一脸骄傲的开口道。

    “我是这位小姐的老公,今天我看见她偷偷从家里跑出来,跑到酒里来找野男人,你就是我老婆在酒找的野男人,把我老婆放开。”

    说完,身着橙色西装的男子走向白泽林和蓝长玲,白泽林一脚把那身着橙色西装的男子踹到里白泽林和蓝长玲身后的凳子上。

    顿时,白泽林的身后站满了一群人,都是白泽林叫来的黑帮,一个个手里拿着铁棒和木棒……

    那些人个个看上去凶残无比,这些年白泽林拍戏的时候认识了十分多的黑帮老大,简单来说,白泽林就是一个脚踩黑白两道的‘导演’。

    凌歌一个月前就把腿摔了,足足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月。

    不过凌歌住到医院的时候,每天都可以见到苏仲岩,苏仲岩每天晚上来查房的时候,凌歌都会装睡觉,眯着眼睛偷偷看着苏仲岩。

    苏仲岩在凌歌的眼里的样子,总是穿着一身洁白的大褂,脚下穿着一双黑色的运动鞋,一头好看的短发遮住了一点那双澄澈的眼睛。

    眼睛上架着一副精致的金丝边眼睛,手里总是抱着记录表和一支笔,那双骨节分明的手,就像是日本漫画那些男神的好看的手。

    凌歌一直不敢用正眼看苏仲岩,因为每次苏仲岩来的时候,身旁总是跟着一个欢快的身影,那女孩总是里面穿着一身粉嫩嫩的短裙,腿上穿着一条黑色的丝袜。

    脚下总是穿着一双粉色的高跟鞋,前头上簪着一朵洁白的绢花,一头黑黄相间的大波浪卷长发披在肩上,耳前几缕秀发编成几条马尾辫束在脑后。

    耳前插着一朵娇艳的白色的蔷薇,脸上总是化着一层厚厚的脂粉,嘴上涂着果冻粉色的唇彩,笑起来甜甜的,让人见到之后难以忘记的糖果女孩。

    凌歌每次见到那个女孩之后,嘴里就算是甜甜的糖果,瞬间变成了克色的味道,凌歌感觉自己真是多余了,自己对苏仲岩的这份感情到底还能不能坚持下去。

    直到出院前的最后一天,凌歌一大早早早的起来,换下身上那套毫无美感的灰蓝相间的病号服,换上了一身淡蓝色的长裙,穿上了一双白色的凉鞋。

    一头黑色的长直发梳成简单的马尾辫,脸上有些苍白,但是有种格外清纯的感觉。

    凌歌照了照厕所里的镜子,住医院的这段时间里,凌歌整个人瘦了一圈,原本滋润有点婴儿肥的小脸,现在消瘦的,那张小脸直接瘦成了尖尖的瓜子脸,那双大大的眼睛显得硕大。

    身上的那件塑身的淡蓝色长裙在蓝长玲的身上已经有些宽松。

    看着病床旁桌上的的日历表,突然看见了本月的二十一号上面有有个红色的圈圈,凌歌有些吃惊的拿起了那本日历。

    这本日历是小时候苏仲岩在新年的时候,他们两个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苏仲岩送给凌歌的新年礼物。

    凌歌第一次看见苏仲岩的时候,很是惊奇,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文雅的小哥哥?凌歌从小到大见过两个帅气的小哥哥,一个是凌歌的表哥‘林旭尧’。

    林旭尧虽然是很帅气,但整个人冷冷的,让凌歌感觉十分的害怕,总是很凶,凌歌一点也不喜欢,而苏牧是凌歌和林旭尧的邻居,总是二二的,一点也不喜欢。

    但苏仲岩和林旭尧,苏牧完全的不一样,说话从来都是淡淡的,表情总是笑眯眯的。

    让人感觉很是温暖,总是爱穿一件高领的白色毛衣,一头的黑发有点淡淡的黄色,就像是一只温柔的白鹿一般。

    凌歌在苏牧认识苏仲岩之前就认识了,苏仲岩和凌歌都是来自于埃克斯贵族小学的,苏仲岩比凌歌大两岁。

    这些年来,凌歌一只追着苏仲岩跑,但凌歌知道,苏仲岩一点也不喜欢凌歌。

    凌歌从来就不会在苏仲岩送来的日历上面涂涂画画,苏仲岩送的日历上面画着一只只可爱的小白鹭。

    还有很多很多的小珍珠,凌歌连在上面写自己的生日都舍不得,只记着苏仲岩什么时候过生日。

    凌歌突然想起来一件事,立马翻箱倒柜的找自己的钱包,凌歌一个月都没有出过门了,一直住在医院里,现在凌歌连自己的钱包都不知道放到哪里了。

    凌歌终于在自己的那坨衣服里面找到了那个印有苏仲岩头像的钱包,掏出了里面一张皱巴巴的照片。

    上面正是一个月前,苏仲岩在酒里面喝醉了,凌歌把苏仲岩带回家里,偷拍下来苏仲岩的行程。

    凌歌脑中出现了一个浪漫的想法,她想把这一会苏仲岩的出行变成他们的甜蜜旅行,想到这个,凌歌立马动起手来,给附近一家比较大的花店打了电话。

    “喂,您好,你们是不是幸福花店呀?”

    那边售货服务员有点吃惊,凌歌的电话号码是139开头的,这个号码是手机电话卡业务的第一批号码,现在已经很少人有139开头的了。

    一般的有钱人应该去本市最大的花店去订花,幸福花店坐落在医院的旁边,一般医院都是来幸福花店来买一些祭奠的菊花的,花店售货员还是有点吃惊的。

    凌歌一开口的,就是要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和满天星花,其实凌歌一点浪漫都不懂。

    从小,苏仲岩一过生日的时候,凌歌就会九百九十九朵红玫瑰,或者一千三百一十四颗爱心形状的巧克力。

    这些都是凌歌看那些苏牧给的那些爱情小说,这些都是苏牧交给凌歌,两个真的都是很不靠谱。

    凌歌接着又向一些花店订购了各种各样的鲜花,凌歌还点了两份鸡肉饭,打算把另一份带给苏仲岩。

    不一会儿,那两份鸡肉饭就到了,凌歌提着两盒鸡肉开心的去了苏仲岩的办公室。

    苏仲岩的办公室里有一个女人的声音,凌歌在门口就听见了这个声音,是那个经常在苏仲岩身边的女孩,一瞬间,凌歌原本欢快的身影变得沉重起来,眼中满是失落。

    那个女孩和苏仲岩在一起吃中午饭,凌歌把自己手中的鸡肉饭放在苏仲岩办公室的门口后,快步离开了。

    凌歌在自己的病房里呆呆的坐了一个中午,眼泪从眼眶里一直掉落,但一点哭声都没有,凌歌的表情很是痴呆。

    没有一丝的难过,痛苦,只是呆滞的看着窗外的风景,任由泪水滑过脸庞。

    整整这个样子过了好几个小时,知道晚霞将至,原本高高悬挂在天上的太阳朝西落去,火红的晚霞在天边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妖娆而妩媚。

    凌歌终于回过神来,眼睛是又红又肿,整个人看上去格外的憔悴,让人十分的心痛,凌歌的眼中什么也没有,此时……

    凌歌放在一旁的手机响了起来,凌歌的眼前混混乎乎的,眼前几乎就是打满了马赛克,凌歌拿起自己的手机,看了看那上面的显示,正是刚刚自己打电话过去的幸福花店。

    凌歌清了清自己嗓子,声音有些沙哑的开口道;“您好,是幸福花店?”

    那边的售货服务员开口道:“您是……凌歌小姐吗?”

    “是,我只是嗓子有点疼,所以声音会有点沙哑,对了,我在你们花店订购的那些玫瑰和满天星准备好没有。”

    “准备好了,凌歌小姐。”

    凌歌看了看窗外的风景,火烧云的美景,干裂的嘴唇勉强的挤出一抹勉强的笑容,对电话那边的售货服务员说道。

    “把这些花送到市中心医院来,收货人就是市中心医院的急救科主任苏仲岩,对了,寄给苏仲岩之前,我会在医院的门口等你们,我穿着一身蓝色的裙子,有些宽松,长发……”

    说完,凌歌便离开了自己的病房,到医院的门口等幸福花店的货车。

    不一会儿,幸福花店的货车就来到了医院,那货车的后面全部都是芬芳的鲜花,散发着迷人的香味,凌歌感觉现在的自己真是疯了。

    居然把自己喜欢的男孩拱手相让,凌歌现在脑中真的是一片空白,心里难受的想大哭一场,但眼泪却早已经流干了。

    或许这就是他们两个之间最后的那点缘分,便是这些浪漫的花朵,凌歌终于明白了原来爱不仅仅是对一个人好,还是对他爱的自由。

    凌歌现在是真的累了,任由苏仲岩去,反正,只有他幸福就好,凌歌会站在苏仲岩身后,只要苏仲岩累了,凌歌就可以随时放下自己的尊严,凌歌打算等苏仲岩一辈子。

    凌歌掏出笔,找了一张医院诊单,写给了苏仲岩一封信。

    此时,凌歌打算去完成苏仲岩想去旅行的地方,在xz的珠穆朗玛峰上吃哈斯达根,在阿尔卑斯山上看风景,在巴黎铁塔上飞纸飞机……

    或许这些地方,苏仲岩再也不会来了,那么,就让我,替苏仲岩走下去!

    凌歌微笑的写下了给苏仲岩最后的一封信:

    苏仲岩:

    苏仲岩,我帮你完成你所有的梦想,你只要好好地,我就很开心了,希望你能记得我,但是不要想念我,你也不会想念我,我送你一车的玫瑰,希望你能和那个女孩好好地。

    我希望你记住有一个人,叫做凌歌的女孩,喜欢了你一整个青春。

    凌歌在下面落款,‘爱你的凌歌’。

    写完这封信之后,凌歌觉得自己眼前模模糊糊的,那封信上的字居然是花花绿绿的,凌歌揉了揉眼睛,才发现,蔓延的泪水,凌歌把这封信封上,给那个花店送货人。

    勉强苍白的笑了笑,开口道:“没什么,记得把信和这些鲜花一起交给那个急救科主任苏仲岩。”

    说完,凌歌在账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便拎着一个包走出了医院,此时的凌歌的那身蓝色的长裙已经沾染上了一些泥土,看上去有些狼狈,整个人感觉十分的徐晃。

    凌歌当天就回到了自己住的高级豪华公寓里,凌歌的公寓是坐落在市中心的高级青年公寓,凌歌住的那一间是顶配,在那里也算是最好的一间公寓了。

    凌歌的公寓被装修的十分的豪华,满是雪白的墙壁,凌歌在自己的卧室却是一片的黑暗,凌歌拖着空空的行李箱慢慢的走到自己的卧室,卧室里黑漆漆的一片。

    凌歌拉开了凤凰花纹的窗帘,外面也是一片漆黑,但,凌歌的卧室灯光开关在窗台的那里,凌歌打开自己屋内的灯光,顿时,凌歌的房间让人有些吃惊,里面满满的

    贴着苏仲岩的照片,从苏仲岩和凌歌认识的第一天起,凌歌几乎就是每一个月拍一张苏仲岩的照片。

    之后就算在美国的时候,凌歌还是几乎每个星期给苏仲岩打电话,真的是他们太熟悉,走不到一起吗?

    凌歌亲昵的抚摸着墙上苏仲岩的照片,每张苏仲岩的照片都让人看的十足的儒雅,有一种温文雅尔的熟悉气息。

    凌歌咧开自己干涸的嘴唇,用沙哑的声音说道:“你们这些照片,我都等了你多少年了,苏仲岩,你还是对我拒而远之,我,这些年还真是在浪费自己的青春。”

    凌歌把自己的衣物和一些重要的文件装入自己行李箱里,但关于苏仲岩的东西,一样也没有带走,苏仲岩的照片,苏仲岩送的日历,包包,或许,这些就是凌歌青春最痛苦的记忆。

    凌歌拉着自己的行李箱坐车到了机场的旅行社,订了到巴黎三日行,又订了xz珠穆朗玛峰五日行,订了南极冰川勘察旅行。

    凌歌把自己的行程挤得满满的,一点也没有空闲吗,拿着票的凌歌露出了格外灿烂的微笑,脑中想着:或许自己可以逃离这座城市了。

    凌歌看了看自己的第一个行程,是去巴黎的机票,这个旅行团是在巴黎的,巴黎本地的旅行团,十分的地道。

    这次航班还有四十五分钟到达本市,凌歌拉着自己小小的旅行箱,坐在候机厅一个不起眼的位置,凌歌看着窗外只属于本市的幽蓝蝴蝶兰。

    有一种特别的香味围绕着整个候机厅,幽蓝蝴蝶兰与别的蝴蝶兰不一样,每片花瓣上瞄着墨黑色的花纹,看起来格外的诡异。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去,幽蓝蝴蝶兰就像是一只摇摇欲坠的黑白蝴蝶,就如现在凌歌一般。

    凌歌看了看时间,候机厅响起了一阵声音“各位尊贵的旅客,本次1936次航班即将角落,请乘坐本次1936次航班的旅客前往飞机停靠处,谢谢。”

    空姐甜美的声音里面没有一丝丝感情,但声音确实让人十足仰慕的甜美,候机厅里的不少人纷纷站起身来,前往飞机登机处。

    凌歌慢慢站起身来,眼睛看着外面的美景叹了口气,拉起自己的那个纯白色的行李箱慢慢走出候机厅,凌歌淡淡的开口道。

    “这回,我是真的要离开这里,苏仲岩,你是否会想起我这个陪伴你十几年的小女孩呢?”

    说完,凌歌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候机厅,一身飘逸的蓝色裙子行走在灯光下,背影被灯光拉的长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