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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3章 神奇灯泡
中国澳门,大三巴牌坊背后的一条老街。
这里没有赌场的金碧辉煌,只有密密麻麻的老旧唐楼。
街道两旁挂满了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牌,红的、绿的、紫的,在潮湿的夜风中疯狂闪烁,晃得人眼花缭乱。
林远和顾盼穿过满是积水的窄巷,停在了一家连招牌都没有的五金修理铺门前。
“老板,你确定那个什么爱迪生传人、通用电气的前首席科学家,就躲在这种破地方?”
顾盼捂着鼻子,这地方充斥着一股烧电焊的松香味和发霉的饭菜味。
“大隐隐于市。”
林远推开那扇油腻的玻璃门。
屋里没开大灯,只有无数个小灯泡在黑暗中像萤火虫一样亮着。一个头发花白、乱得像鸟窝,穿着一件破洞t恤的外国老头,正戴着一副厚厚的电焊护目镜,对着一个发光的玻璃球发呆。
他叫阿瑟,曾经是全球照明巨头最顶尖的光学疯子,后来因为提出的理论“太费钱且没有商业价值”,被董事会扫地出门。
“阿瑟先生。”林远走过去,用流利的英语打了个招呼。
老头没理他,手里拿着一把小改锥,在那儿拧螺丝。
“买灯泡去隔壁,修电器放下东西滚蛋。”阿瑟的声音沙哑,透着一股常年酗酒的颓废。
“我不买灯泡。我是来买你的光wifi技术的。”林远开门见山。
听到这话,阿瑟的手猛地停住了。
他缓缓转过头,隔着那副滑稽的护目镜,上下打量了林远一番。
“又是一个来寻宝的傻瓜?”阿瑟冷笑一声,把改锥扔在桌上。
“年轻人,看在你能找到这儿的份上,我劝你一句,拿着你的钱回去买排骨吃。那门技术,是个死胎。上帝不让它生下来。”
“为什么?”林远拉过一把破椅子坐下。
“因为它反人类。”
阿瑟站起身,走到房间角落,拉下了一个电闸。
“想看是?我给你看!”
“啪!”
头顶上,一盏看起来普普通通的led吸顶灯亮了。
发出的是很正常的白光,把这间破屋子照得通亮。
“这就完了?”顾盼抬头看了看,“这不就是个普通的灯泡吗?有什么稀奇的?”
“你拿出手机,连一下那个叫arthur-light的wifi。”老头冷冷地说。
顾盼掏出手机,连上。
“测个网速。”
顾盼点开测速软件。
下一秒,顾盼的眼珠子差点瞪出来。
“下载速度:100 gbps?”
顾盼吓得手一哆嗦,手机差点掉地上。
“老板!这速度……比咱们的5g基站还快一百倍啊!下部几个g的高清电影,连一秒钟都不到!进度条都不带动的!”
“这就叫可见光通信。”阿瑟得意地哼了一声。
“原理很简单。灯泡就是路由器,光线就是网线。我让这个led灯,在一秒钟内,开关十亿次!”
“亮代表1,灭代表0。光速传输,没有辐射,没有电磁干扰。只要灯亮着,网速就快到飞起!”
听起来完美无缺。
这简直是颠覆通信行业的超级黑科技。
但是。
林远还没来得及高兴。
旁边的顾盼突然捂住了胸口。
“老板……我……我有点恶心。”
顾盼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额头上冒出了大颗大颗的冷汗。他踉跄了两步,扶着桌子,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怎么了?”林远赶紧扶住他。
“不知道……头晕,想吐……感觉脑子里面有几万只虫子在钻……”顾盼闭着眼睛,表情极其痛苦。
林远抬头看了一眼头顶那盏“安静”的白炽灯。
他自己也开始感觉到,太阳穴在“突突”地跳动,一种莫名的烦躁和恶心感从胃里翻腾上来。
“关灯!”林远大吼。
“啪!”阿瑟拉下了电闸。
灯灭了,屋里陷入黑暗。
几乎是瞬间,顾盼那种想吐的感觉消失了一大半,他瘫坐在地上,像条离水的鱼。
“看到了?”
阿瑟在黑暗中点燃了一根烟,火光照亮了他那张充满绝望的老脸。
“这就是我被赶出公司的原因。”
“这种病,在医学上叫高频闪烁诱发综合征。”
“你们以为光在以每秒十亿次的速度闪烁,人眼看不见,就没事了?”
“错!”
阿瑟狠狠地抽了一口烟。
“人眼的视觉暂留(看电影觉得连贯的原理),大概是每秒24帧。超过这个速度,人眼就觉得光是长亮的。”
“但是!”
“你的大脑没瞎!你的视神经没瞎!”
“哪怕是一秒十亿次的闪烁,那也是一明一暗!你的视神经依然在被迫接收这种极其高频的刺激!”
“这就好比,有个人在你耳边,用你听不见的超声波,每秒钟敲一亿次锣!”
“你虽然听不见,但你的脑血管受不了,你的神经会崩溃!”
“只要在这个灯底下待超过三分钟,正常人就会头晕恶心;待超过十分钟,就会口吐白沫、癫痫发作!”
死结。
想传数据,光就必须闪。
光一闪,人就要吐。
难怪这项技术被雪藏了。
谁敢在家里装一个会让人发癫痫的路由器?哪怕网速再快,那也是凶器!
林远盯着那个已经熄灭的灯泡。
这是一个纯粹的生理学悖论。
机器的频率,超越了碳基生物的承受极限。
“不能让光闪吗?”顾盼虚弱地问,“一直亮着不行吗?”
“一直亮着,那都是1,没有0,怎么传数据?打摩斯密码还得有长有短呢!”阿瑟像看白痴一样看着顾盼。
林远在屋子里慢慢踱步。
“阿瑟先生,如果我们不改变亮度呢?”
林远突然停下脚步。
“什么意思?”阿瑟愣了。
“我是说,我们在传数据的时候,灯的亮度,始终是百分之百,一丁点都不变。没有任何的明暗交替!”
“不改变亮度,你怎么表示0和1?”阿瑟反驳道,“你拿什么发信号?”
林远看向窗外,那条街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
“我们不改变亮度。”
林远嘴角勾起一抹精明的微笑。
“我们改变颜色。”
“改变颜色?”
阿瑟和顾盼都听懵了。
“对。”林远走到桌子旁,拿过一张白纸和几支彩笔。
“阿瑟先生,你这盏白光灯,其实不是白色的?它是用红、绿、蓝三原色的led芯片,混合在一起发出的白光,对不对?”
“对,这是常识。”阿瑟点头,“三原色光混在一起,人眼看着就是白光。”
“那就对了!”
林远在纸上画了三个圈。
“以前,你是把这三个灯同时关掉、同时打开,来发信号。所以灯会闪烁,人会头晕。”
“现在,我们换个玩法。”
“这叫色彩键控!”
林远用大白话,给这位曾经的首席科学家上了一课。
“我们保证,这盏灯的总亮度,永远是100!”
“但是,我们在内部做小动作!”
“比如,我们要发信号1。”
“我们就把红光调暗一点点,然后把绿光和蓝光调亮一点点!”
“总亮度,还是100!”
“如果要发信号0。”
“我们就把蓝光调暗,把红光和绿光调亮!”
“总亮度,依然是100!”
“因为颜色的切换速度是每秒几亿次,人眼根本反应不过来。在人眼看来,红绿蓝的平均值,永远是那一团稳定、柔和的白光!”
“没有明暗的闪烁,没有亮度的波动!你的神经感觉不到任何刺激!”
“但是!”
林远敲了敲桌子,眼神灼灼。
“我们的光电接收器,它的眼睛比人尖啊!”
“它能清楚地看出,这一微秒是红光偏弱,下一微秒是蓝光偏弱!”
“它只看颜色配比,不看亮度!”
“这就像是……”顾盼恍然大悟,“就像是你拿一杯白开水,一秒钟给里面加点糖,下一秒给里面加点盐。我喝着都是水,但机器能尝出味道变了!”
“没错!”
林远兴奋地打了个响指。
“我们用颜色的跳舞,代替了亮度的开关!”
“在人眼看来,这灯稳如泰山。”
“在机器看来,这灯在疯狂发报!”
阿瑟听完这番话,整个人像被雷劈了一样,呆立在原地。
他在通用电气研究了十几年,满脑子都是“频分复用”、“正交频分复用”这些极其复杂的数学模型。他钻进了“开关闪烁”的死胡同里出不来。
而林远,用一个最简单的美术课上的“调色盘原理”,把这座山给劈开了!
“天才……这真是天才的思路……”
阿瑟的手哆嗦着,他猛地扑向实验台。
“快!给我改代码!把单通道明暗调制,改成rgb三通道色彩调制!”
老头疯了一样开始敲键盘。
林远和顾盼在旁边帮忙改线路。
三个小时后。
“改造完成!通电测试!”
阿瑟拉下电闸。
头顶的灯再次亮起。
依然是那白茫茫的光。
顾盼紧张地闭上眼睛,等着那种恶心的眩晕感袭来。
一分钟过去了。
五分钟过去了。
顾盼睁开眼,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老板,不晕了!一点感觉都没有!就像普通的日光灯一样舒服!”
而桌子上的测试电脑屏幕上,网速显示依然是恐怖的:100 gbps!
成功了!
他们完美地骗过了人类的神经,把数据藏在了颜色的微小变化里!
“赢了!”阿瑟激动得抱着那个灯泡亲了一口,老泪纵横。
“我这十几年的心血,终于不是个废品了!”
但是。
还没等大家开香槟。
林远突然皱起了眉头。
他走到墙角,看着灯光照在墙壁上的影子。
“阿瑟先生,别高兴得太早。”
“你看看墙边。”
阿瑟转头看去。
只见在灯光照射的边缘区域,在那些有阴影的地方。
原本应该是白色的光,竟然出现了一圈一圈的“彩虹边”。
红、绿、蓝三种颜色,在边缘处“劈叉”了。
“这叫色散。”
林远脸色凝重。
“因为红光、绿光、蓝光的波长不一样。”
“它们在空气中传播的时候,拐弯的角度(折射率)微小不同。”
“虽然在灯的正下方看着是白光。”
“但到了边缘,它们就各跑各的了。”
“如果在这种有彩虹边的地方,手机接收器收到的颜色信号就是错乱的,网速瞬间归零!”
“而且,长期在有彩虹色散的房间里待着,人还是会头晕。”
这真是按下葫芦浮起瓢。
解决了闪烁,又来了色散。
光这东西,真是太难伺候了。
“加混光罩?”顾盼问,“就像咱们摄影棚里的那种柔光箱,把光捂在里面搅匀了再放出来?”
“不行。”阿瑟摇头,“加了罩子,光的能量就大打折扣了,网速会掉90。”
“不能加物理罩子。”
林远盯着那个发光的灯泡。
“既然这三种光喜欢各跑各的……”
“那我们就用一种东西,把它们揉在一起。”
“什么东西?”
“荧光粉。”
林远想起了之前做led灯时的基本工艺。
“阿瑟先生,我们不用直接发红绿蓝光的led了。”
“我们用蓝光led打底!”
“然后在灯泡外面,涂一层特制的黄色荧光粉!”
“蓝光打在荧光粉上,激发出黄光。蓝加黄,混合成了极其均匀的白光!”
“这是物理混合,绝对不会有色散的彩虹边!”
阿瑟愣住了:“可是林,如果你用蓝光打底涂荧光粉,那就没有三个颜色通道了,你怎么用调色盘魔术发信号?”
林远笑了,笑得像个在变魔术的神棍。
“谁说我要调可见光的颜色了?”
他指着那层看不见的荧光粉。
“我们用的是余辉!”
林远在白板上画图。
“蓝光led在里面,以极高的速度闪烁。”
“外面那层荧光粉,就像一个缓冲垫。”
“当蓝光闪的时候,荧光粉被点亮。当蓝光灭的那一瞬间,荧光粉不会立刻熄灭!它会有几微秒的余辉!”
“这个余辉,正好把蓝光闪烁的那个黑坑给填平了!”
“在人眼看来,荧光粉一直在发光,永远是平稳柔和的白光!”
“但是!”
林远眼中精光大盛。
“荧光粉的余辉,其实是有极其微弱的起伏的!”
“我们的高灵敏度接收器,就是去读这个荧光水波纹里的数据!这叫荧光均衡调制!”
这简直是天才的想法。
用蓝光做“刀子”刻数据,用荧光粉做“膏药”抚平人眼的刺激。
三天后。
真正的“启明·光wifi”灯泡,诞生了。
它看起来,用起来,和超市里卖的十几块钱的led灯泡一模一样。
光线柔和,护眼,没有一点色散和闪烁。
但是,只要你把手机放在灯光下。
网速瞬间飙升到50 gbps!
“成功了。”
林远手里握着那个微热的灯泡,就像握着一个新时代。
“有了这个。”
“以后在家里,不需要路由器了。”
“每个房间的灯泡,就是基站!”
“在街上,路灯就是基站!”
“在车里,车内阅读灯就是基站!”
“最重要的是,”林远看向窗外,“光是直线传播的,穿不透墙。”
“这意味着绝对的安全!”
“隔壁老王蹭不到你的网,黑客站在门外也黑不进你的电脑。除非他在你家天花板上凿个洞!”
这是一个千亿级别的蓝海市场。
林远转头看向阿瑟。
“阿瑟先生,收拾东西,跟我回中国。”
“我给你建一个全亚洲最大的光学实验室。”
阿瑟这回没有拒绝,他摘下护目镜,爽快地喝干了杯子里的剩酒。
“走!去中国!让那帮开除我的美国老白痴看看,什么叫真正的光!”
然而。
就在林远准备带着这项绝世武功回国大展拳脚的时候。
顾盼的手机,收到了一条来自国内的恶耗。
“老板……”顾盼的声音在发抖。
“刚才老王发来消息。”
“我们在大西北,那个建在戈壁滩地下的零碳芯片工厂……”
“被淹了。”
林远眉头猛地一皱:“淹了?那地方一年下不了两滴雨,怎么会被淹?”
“不是雨水。”
顾盼咽了口唾沫,脸色惨白。
“是地下水。”
“而且是带着强酸的地下水!”
“有人在我们的工厂上方,几公里外的地方,偷偷打了一口深井,把大量的工业废酸,直接高压注进了地下含水层!”
“酸水腐蚀了岩石,顺着地脉,直接把我们的地下工厂外壳给烂穿了!”
“这是要……把我们的根给刨了啊!”
林远握着灯泡的手,猛地收紧。
指关节发白。
好毒的计策。
天上防住了,地上防住了,网络也防住了。
结果人家从地底下打了过来。
“回国。”
林远把灯泡放进箱子,眼神冷酷得让人害怕。
“我要看看,是谁敢在我的地盘上,玩地道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