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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朝生暮死之虫

    小憩一会后,精神状态全都恢复。

    唐兰半梦半醒之间,感觉身体被前后夹击,身前温热、身后偏凉。

    他还以为自己来到了水火房,一会水浇一会火烤,睁开双眼看到自身的情况。

    顿时哭笑不得。

    “你们俩……”

    兰宝毛茸茸的脑袋动了动,抬起小脸,笑起来露出了几粒小米牙。

    “雄父,你醒啦!”

    不知道别虫家幼崽怎样,唐兰看自家崽,怎么看怎么可爱。

    没忍住在兰宝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和雄父的亲近,让兰宝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唐兰也跟着露出笑容。

    脖子一热。

    雷恩斯靠了过来:“雄主,我也要~”

    唐兰抿嘴装傻,故意逗弄他:“要什么?想要就说,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

    雷恩斯看着皮皮雄主,眼中蕴含着爱意与温柔,他也不是没有办法对付。

    唐兰等着和雌君斗智,谁知对方不讲武德,脖子一阵湿润还有刺痛感袭来。

    他闷哼:“唔!”

    乖巧天使小兰宝立马关心问道:“雄父,你怎么了?”

    唐兰轻轻抚摸他的脑袋,声音微哑:“雄父没事,兰宝可以起床出去玩一会哦~”

    兰宝明显心动,但还是比较依赖双亲,看出他的犹豫,雷恩斯搂着唐兰,慵懒地开口:“你自己出去玩,我和你雄父再眯一会。”

    “安全第一,懂?”

    兰宝小鸡琢米式点头:“我知呀!”

    “雄父、雌父好好休息,我先去玩啦,等会你们要来找我哦。”

    雷恩斯下巴微抬:“去!”

    等到兰宝出去,精神力感知他已经走远时,雷恩斯的动作逐渐放肆。

    唐兰颤抖着身子,按住了雷恩斯的手,但温热的气息喷洒在耳边,雷恩斯压着声音轻吻:“雄主,不想要吗?”

    额间的青筋突突。

    唐兰不是不想要,但每回都是雷恩斯主动弄得他浑身酥麻,有一点要搞清楚。

    他才是雄虫!

    一个翻身,唐兰骑在雷恩斯的身上,紫眸晶亮透着欲望的色彩。

    绝美的面容潮红一片,看起来格外娇媚惑虫,令雷恩斯心生迷恋。

    他双手捧起雌君的脸,霸道而汹涌地凑上,有些东西该是雄虫来做。

    “雌君,你享受就好。”

    ……

    拥有唐兰的血脉,周围的植物有灵,对小虫崽格外照顾,一些危险的地方。

    自有藤蔓织就为网。

    或是阻拦,或是兜住失足的虫崽,全都不在话下,甚至兰宝还觉得它们在和他玩。

    混在藤网里不愿出来。

    特别是藤蔓为了哄他,轻轻摇摆,仿佛一个天然的小床,超级舒服的。

    天际一道缥缈青影掠过。

    兰宝被吸引了注意跟了上去,藤蔓望着树屋呆了会,果断裁掉一小截。

    藏在小虫崽的身上。

    虽然灵虫族地没有什么危险,但也要为主虫看好幼崽……

    来到美丽的湖边。

    蓝天白云映在清澈如镜子般的湖面上,接天碧日仿若连成一线。

    青色的影子在湖面停留。

    平静的水面涟漪荡漾,浮出一张精致干净的面孔,那是属于阿恩斯的脸庞。

    “有孚。”

    轻唤来者名字,青影蹁跹,定睛一看竟然是一群蜉蝣。

    它们的翅膀薄如蝉翼,透明且轻盈,身躯纤细修长,头部小巧玲珑。

    来历古老且神秘,有着精致优雅的外表,然而生命只在旦夕。

    一天的时光,对于别虫来说只是短暂的片段,对它们而言却是一生的全部。

    有孚,出自蜉蝣血脉,极其珍贵且稀有,为了克制死亡的本能。

    他的时间大部分都用来沉睡。

    一年苏醒一次,一次只在一天,所以灵虫族的虫虫们,大都以见到有孚代表幸运。

    甚至还把他当做祥瑞的证明。

    “阿恩斯?”

    蜉蝣之灵簇拥着有孚落下,圈着碧玉的白皙赤脚踏在草地上,颜色惹眼。

    一袭飘逸的青色长衫,黑发如瀑,美人如玉,对方有一张温润雅致的容貌,诠释着古典的优雅与惬意,像是隐居的名士。

    恪守礼仪又有些许洒脱随性,矛盾的气质在他身上杂糅,只觉得恰到好处。

    “方才经过灵虫之森,看到树屋重启,欢迎你们回家_”

    蜉蝣依水而居,每年一次的苏醒,有孚常常会来净月湖畔,所以他们之间算得上熟悉。

    阿恩斯感慨:“对呀,我们都在外面一年多了,感觉离上次见面还在上次……”

    “哈。”有孚长袖掩唇,似是被阿恩斯的说法逗笑:“你如今可见活泼,真好。”

    “外面一定很有趣。”

    不然也不会让阿恩斯有这么大的变化。

    阿恩斯的脸一红,在家里和好友们打趣惯了,都忘了自己曾经的模样,幸好有孚豁达开明,他只会守自己的礼仪。

    对他虫的行为习惯表示尊重。

    “你没有觉得我失礼便好。”

    阿恩斯微窘,有孚轻轻摆手:“若当我是友,你便不必如此。”

    “相处之道向来都是合则来,不合则去。”

    “你做你自己就好。”

    如果因为在意别人的看法而强迫改变,能不能让别人喜欢不知道。

    反正自己肯定难受。

    阿恩斯笑了笑:“话虽如此,但我知道你的喜好,一两次也就罢了,老是在你的雷点蹦跶始终是对你的不尊重。”

    “我可不想失去一位好友。”

    有孚的眼中浮现暖意,或许真正的朋友总是会为对方着想。

    这也是为什么每次醒来,他都会来净月湖的原因之一,与阿恩斯相处很舒服。

    本想与阿恩斯叙旧的,不过簌簌的草丛总在彰显存在感,小虫崽的存在根本逃不过两位大虫的感知,蜉蝣纤细敏锐。

    净水湖可是阿恩斯的地盘。

    有孚清声朗朗道:“小友已随我一路,还不出来吗?”

    憋在草丛里,对幼崽不好。

    草丛一兀然一静,一颗小脑袋冒了出来,眼睛有些许茫然。

    他明明藏的那么好,怎么被发现了?

    脚步一挪一挪,缓缓靠近,兰宝不好意思地抬起小脸:“阿恩斯叔叔,漂亮叔叔好~”

    阿恩斯的眼眸含笑:“怎么就你一虫?兰兰和雷恩斯还真是放心。”

    一根小藤蔓从兰宝怀中探出,快速趴在那脑袋上支棱:有我看护小主虫!

    “蔓蔓,好久不见。”

    藤蔓扭了扭身子:久见啦,阿恩斯护卫。

    有孚对小兰宝好奇居多:“有唐兰的血脉气息,他已经有崽了?”

    “才一年而已!”

    是啊,他才睡了一年,怎么唐兰这么快就有虫崽了?没记错的话。

    唐兰的成虫礼才过没多久?

    有孚微微凌乱,没看到阿恩斯一脸微笑地说:“对啊,我也有哦~”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