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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我要上学

    霍世佳没有因为这件小事而闹心。

    他们认真地讨论了三个方案。

    一直忙到了晚上。

    覃天赐掏钱,找的涉外酒店大厨,专门给他们做了一桌中西结合的饭菜。

    两个厉害的主治大夫都被他顾及到了。

    饭桌上他以茶代酒,“我爷爷就靠二位了。”

    许尽欢喝了茶水,“到时你把老爷子说服好,小心翼翼地带到省城来,这里的医疗条件优于县城,再加上霍同志的团队,相信你爷爷会渡过难关。”

    霍世佳从不喝酒。

    做医生的要是喝了酒会容易手抖。

    他这么多年一直保持这个好习惯。

    外出应酬也只是喝喝水。

    有些主顾觉得他高冷,不近人情,他都会解释明白,至于对方接不接受,那就是他们的问题。

    实在不行,合作也可以算了。

    “我们有信心让老爷子恢复康健,而且这一次我想一定能获得意想不到的收获。”

    有了他们两人的保证。

    覃天赐愣是让茶水喝高了。

    晚上亲自给他爸打去了电话,“爸,我找到了最厉害的团队,可以帮爷爷做开颅手术。”

    对于这个动不动就把刀架在脖子上的亲儿子,覃父不敢对着干,“这个团队是值得信任的吗?”

    覃天赐把这个团队的来历,做过了多少经典手术都讲了一遍。

    着重加上了来自香江。

    团队助手都是从国外名校毕业。

    这一下子给覃父一颗定心丸。

    不过最后他还是询问了许尽欢,“你跟许大夫玩得不错,她有没有说要参与这次的手术?”

    上一次那一手直接亮瞎了他们的眼睛,也把他们给征服了。

    别看对方也刚二十岁。

    本事很强。

    要不是原生家庭太差,她现在已经去了省城,或者可以去世界更厉害的团队。

    但转念一想,他们会遇不到。

    他家老爷子可能已经没了。

    他这点私心也是无伤大雅。

    “就是清欢牵桥搭线,才找来厉害的医疗团队,要不然人家都不带鸟我的。”覃天赐是又开心。

    又失落。

    觉得他长到这个岁数还一事无成。

    真是太丢人了。

    覃父自然听出他语气里的失落,他知道自家儿子不可能勾搭有夫之妇。

    同龄人比他优秀,他就觉得自己像个废物。

    这也好。

    可以刺激他上进。

    “那你就要收敛性子,跟着有本事的人学一学,你爷爷年纪大了,要是哪一天走了,谁还会记得你是谁。”

    覃父也是掏心窝。

    谁不希望自己的父母长命百岁。

    可生老病死自有定数。

    老爷子年轻时受了不少苦,长期的营养不良积攒在体内。

    等到爆发的那一天。

    大佬神仙来了都没有用。

    “爸,我想去上学。”覃天赐想明白了。

    他要提升自己的学历,要子承父业。

    “真的吗?”覃父很开心。

    儿子总算长进了。

    “我决定好了,学习技能参军。”覃天赐自小就有个当军人的梦。

    这一切都得益于他的爷爷。

    老爷子年轻时吃了太多的苦,家里的孙子又是个独苗。

    自然是捧在手心里。

    但覃天赐不想生长在温室里,别人提起事都是唏嘘。

    都是他就靠他爷爷。

    要是没了,他爷爷什么都不是。

    有人可能会引以为傲,腆着一张脸说,谁让你没有厉害的爷爷呢?

    以前覃天赐还真是这副德行。

    一帮狐朋狗友跟在他身后发出各种感慨的声音。

    后来遇到了许尽欢。

    才明白处在恭维中的人被腐蚀掉了。

    忘记了他本该的责任。

    要是他爷爷没了,他就是个一无所成的废物。

    “那等你爷爷开颅手术结束半年后,我就让你入伍。”覃父答应了。

    覃天赐心中开心。

    一晚上没怎么睡着。

    许尽欢也是忙了一晚上。

    高成躺在涉外酒店的大床上,摆出最好看诱人的姿势。

    依旧没能把忙碌中的许尽欢勾床上。

    正在完善开颅计划。

    这是一场硬仗。

    她临阵磨枪,不亮也光。

    何况还是有两辈子经验的她,自然是越发锋利。

    抬头一看,夜里12点。

    高成心疼媳妇熬成了兔子眼,下床把她强行塞到被子里。

    “好好睡,明天还有更多的事要忙。”

    许尽欢打着哈欠,“都是有经验的医生,他们交流的病例很稀缺,我要是不好好学,以后想找这样的机会也找不见。”

    把自己当成一块海绵。

    拼命吸收着知识。

    高成揉了揉她的面颊,“听说今天你被人为难了?”

    媳妇这么优秀,总是被人嫉妒。

    也不是个事。

    “嫉妒我的人那么多,我也没办法一个个跟他们算账,就当是犬吠。”

    许清欢打了个哈欠。

    把面颊贴在对方的胸膛上,闻着熟悉的味道,紧绷的神经在这一刻放松。

    “还是咱们太弱,要是恢复巅峰状态,他们就会变得谦逊。”高成紧紧搂着自家媳妇儿,心里发誓一定要强军建国。

    许尽欢不想打击他。

    有些人天生就欠,管你达到什么巅峰,他们还是目中无人。

    未来全世界就是个地球村。

    强国比比皆是。

    但强中自有强中手,没有一个服一个的。

    “那你明天帮我揍他。”许尽欢笑着说。

    “揍他怕脏手,但可以搞点上不了台面的小手段。”高成一本正经说笑话。

    许尽欢无奈。

    跟着小孩子似的,还暗算史密斯。

    人家是国际友人,要是不小心碰了,就是搞破坏。

    “不用,恶人自有恶人磨,大不了我跟他比比医术,让他彻底心服口服。”许尽欢不想用暴力。

    两人有身高差。

    对方又是个健身的男人。

    一拳头能把她打趴下。

    没必要挨揍。

    “这种人就得一次把他打疼,他才知道收敛臭脾气。”高成早已见怪不怪。

    在他的队伍里也有这种刺头。

    处理的方式很简单。

    打架。

    是赤手空拳的那种打。

    打到对方心服口服。

    然后就再没机会瞎逼逼。

    “所以我会用自己的办法让他彻底闭嘴。”

    许尽欢方式温和。

    高成觉得他媳妇儿太善良了。

    对待这种小人还搞什么温和手段。

    “我让李兆哥去办。”

    高成咽不下这口气。

    欺负他可以,不能欺负他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