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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和一个男人抱在一起

    【原配不是孟建军的孩子?剧情中提过吗?】

    【这个剧情都歪到什么程度了。】

    【那晚晚是谁的孩子?孟建军知道吗?好惨啊,妈没了,现在爸也不亲爸。】

    【不是亲爸更好,这样就能彻底和孟建军撇清关系了。】

    孟晚怔怔地站在原地,听着佟老娘的那些话,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

    她竟然不是孟建军的女儿?

    孟晚忍不住看向孟建军,他没有反驳,看着应该是早就知道。

    亦或者,从入赘叶家开始就知道。

    有些吃惊,也有怅然,唯独没有伤心。

    父亲这个角色在她生命中本就无足轻重,有没有都一样。

    段小洁握着她的手,担忧地看着她。

    “你没事?”

    孟晚微微一笑,“没事。天色已晚,大家都回去,别在外面逗留了。”

    见她不像是强颜欢笑,段小洁心里才放心了几分。

    “要我送你回家吗?”

    孟晚失笑,“我比你还年长几岁,你在我眼里还是个孩子呢,怎么好让你送我。”

    段小洁觉得自己被她小看了,嘟囔:“我才不是孩子呢。”

    “好了,快回家,今天多谢同学们,改日我请你们吃饭。”

    段小洁摆摆手,“小事,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孟晚和他们打过招呼,也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在外面闲逛了一会儿。

    她还没把自己身世这个问题消化完,心里平添几分愁绪。

    沿路走到了亭山公园,她在这边坐了一会儿。

    她心里有事的时候就喜欢来公园发呆。

    刚坐下不久,便捕捉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现在日落黄昏,天色渐晚,公园这边人少,都回家吃饭去了。

    孟晚坐在长椅上,又穿着黑色衣服,不仔细看还真察觉不到她。

    而不远处的两个人,其中一人是江珊,搂着她上手的男人,孟晚觉得有些眼熟。

    但想了一会儿,却实在想不起自己在哪里见过。

    江珊从一开始挣扎,后来被男人哄住,手上的幅度小了,由着他亲嘴。

    这个男人,年纪怎么都得有四五十了。

    江珊和这样一个老男人混在一起,江行恺知道吗?

    孟晚故意咳嗽两声,站了起来。

    “江珊!”

    听到自己名字的江珊,慌慌张张推开了陶向阳,站起来四处张望。

    等目光触及到孟晚,脸色大骇。

    陶向阳年长她几十岁,自然不慌,反而搂住她的肩膀安慰。

    “怕什么。”

    江珊咬着唇往他身后躲,“她是我大哥的老婆!”

    陶向阳看向孟晚,光线昏暗,勉强能看清对面是一个丰腴的女人。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回去。”

    孟晚没再多管闲事,说到底她现在和江珊没关系,没有立场管她的事。

    她转头走出公园,觉得这件事应该和江行恺说一声。

    刚回到楼下,便见江行恺大步走来,步伐急促。

    “你跑哪儿去了!”他怒喝一声。

    孟晚心里还装着江珊的事,刚张口,便被他吓了一跳。

    看着她迷茫的神色,江行恺一颗心落到了实处。

    “我听说孟建军去找你了。”

    还听说了孟晚不是孟建军亲生女儿这件事。

    担心她难受,连忙跑过来。

    结果孟晚不在家,他满心焦急,在附近转了两圈,都没看到她的身影,差点想去派出所报警。

    “我去公园坐了一会儿,孟建军是来找我了,但他的事影响不了我。倒是你妹妹江珊……”

    “江珊怎么了?”

    孟晚说道:“我看见她和一个男人抱在一起,那个男人起码得有四五十岁了。我觉得他有些眼熟,但又想不起他是谁。”

    这种明明见过,却又想不起来的感觉实在难受。

    江行恺暂时把这件事压在心底,拉着她进屋。

    “你吃东西没有?”

    孟晚摇摇头,她想事情呢。

    江行恺不满地看了她一眼,“请个保姆?”

    至少每天回到家有饭吃。

    孟晚道:“我这里住不下。”

    今天周五,孟云一般回家住。

    等到了周末晚上,她就会过来。

    总共就两间房,保姆来了也住不下。

    等参加玩高考,孟云要上大学了,自然就会搬出去,到时候请保姆也来得及。

    江行恺打开冰箱看了一眼,里面添了一些菜,还有肉。

    “我给你做个饭?”

    孟晚本身不怎么擅长厨艺,只有偶尔会下厨。

    听到他说做饭,有些吃惊。

    “你会吗?”

    江行恺拿了一把蒜苗,两个番茄,五花肉和两个鸡蛋。

    “等着。”

    孟晚看着他像模像样,忍不住走到厨房门口看着。

    “你真会呀?”

    “我之前在深市混的那些年,都是自己做饭。”

    后来生意做大,实在没空下厨,基本都在外面解决。

    孟晚就坐在厨房门口,看着他在里面忙前忙后。

    这个画面很陌生。

    孟晚突然觉得,自己过去喜欢的江行恺,自以为的一往情深,其实非常片面。

    她和江行恺真正相处的时间不长,对他更是了解甚少。

    少女时期的春心萌动,多肤浅呀。

    “当年去深市之后,你在那边干什么呢?”

    那时候的江行恺,才是真正的一穷二白。

    只身前往特区,背井离乡,怕是过得很艰难。

    江行恺手上动作不停,听到她的问题,想了一下。

    “一开始到那边,才发现做生意没我想的那么简单。我一个外地人,没有关系寸步难行。就连边防证都没办,偷溜进了特区,被人抓到打了一顿,关了几天才放出来。”

    孟晚一怔,脑海中突然浮现二十出头的桀骜少年模样。

    他再怎么会打架,一个外地人,也没办法和当地人叫板。

    “跟我一起关进去的,有个男人叫金哥,在羊城有些小势力,雇我出去后给他当打手。在他身边干了几个月,摸清了那边的情况,我才自己出来干。”

    给金哥当打手的那段时间,也是认识于万川的时候。

    说句不夸张的话,他和于万川真的是过命的交情。

    “那时候就开始建房子了吗?”

    江行恺笑了声,语气轻松:“建房子需要很大的本钱,我干过很多事,去码头搬货,去工地扛水泥,能赚钱的都干过。”

    但这些都不赚钱,后来他跑去给人开货车。

    一开始是单纯给人送货,后来发现带货能赚钱,便自己想办法租了一辆货车,自己拿货卖,还帮忙送。

    送货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经常能在荒郊野外遇到抢劫的,他还被人砍过好几次。

    江行恺拉起衣服,给她看背上的疤。

    这一道疤,几乎贯穿了整个背部。

    他现在是学会了,逞什么强,该示弱的时候就得示弱,在老婆面前装可怜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真正赚到第一笔起始资金,是通过金哥的关系,拿到了一批走私截获的电视机。

    拿下这批货需要的本钱很大,但有金哥作保,让他直接把货拉走了。

    这批货倒卖出去,说是一夜暴富也不为过。